学院各位老师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及学院工作安排,学院定于2017年1月6日下午1:30在1号楼401召开2016年秋季学期绩效考核会议。请各位老师按照《城市管理学院2016年秋季绩效考核实施办法》做好参加考核相关准备工作,准时参与会议。
城市管理学院2016年秋季绩效考核实施办法
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城市管理学院各岗位职责要求等相关文件,以学院学期事务为基础,以公平公正为原则,特制定我院2016秋季绩效考核方案。
一、考核对象
我院除处级干部以外的所有教师。
二、考核原则
我院绩效考核采取民主集中制办法,以客观、公正、公平为原则,通过绩效考核参照表评估教师实际工作完成情况,最终由我院绩效考核小组审核确定我院教师绩效考核结果。
三、考核内容
根据我院教师实际工作内容,将教师工作划分为基本职责(包括职业道德、岗位职责完成情况、出勤情况)、教学管理(包括教学与教学管理)、科研创新(包括科研课题与教改项目)和附加项目四部分,全面评估教师在考核周期内完成的工作量。
1.基本职责。教师应按照《北京开放大学2016-2019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》和我院教师岗位聘任要求,结合我院工作开展实际,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该部分考察教师职业道德、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三个方面。
2.教学管理。我院教师应按照学校与学院要求认真完成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,积极建设学习资源,提供教学支持服务,保障基本教学。
3.科研创新。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,教师应完成学校规定的科学研究任务,积极做好科研项目与课题,鼓励教学创新。
4.附加项目。我院教师除完成基本职责、教学管理和科研创新工作外,鼓励积极参与附加性工作,如业务拓展(学历招生与非学历培训)工作,学院特色工作,完成的增量教学工作,我院教师完成的校级重要工作,以及公共事务等工作。
四、方法和步骤
1.成立学院考核小组,公布相关统计结果
学院成立绩效考核小组。根据《城市管理学院2016年秋季绩效考核实施方案(试行稿)》中教师绩效标准参照表(以下简称“参照表”)要求,相关人员统计结果,交由考核小组,并公布统计结果。
2.个人述职汇报
教师个人依据参照表中考核内容,结合个人年度工作计划,做述职汇报。汇报以PPT展示或自述等形式进行,汇报时间限定在6分钟内,超时即停。
3.进行民主评估
根据教师个人工作汇报和学院相关统计结果,学院教师对自己以外的我院教师进行绩效评价,给出综合绩效分数。
4.集中定档,确定考核等次
学院考核小组汇总民主评估结果,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,通过集中决策研究确定我院教师的年度考核等次。
五、考核结果的运用
根据学校绩效考核要求,对优秀教师实施绩效奖励,对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谈话、提醒或批评教育。